【新课改高考相关说明】
1.学业水平考试
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等第达到合格(C或C以上)量化为2分,量化满分为22分。
往届生的会考各科目成绩按相关规定视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个科目达到合格量化为2分。会考不合格、未参加会考或有未参加考试科目的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三校生及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则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直接记入高考总分。报名时,考生应准确填写“考籍号(会考号)”。
2.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2012年高考新课改相关要求,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将继续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1)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手册》(2010年1月第1版)中的“学生自我毕业评价”(46页)、“班主任毕业评价”(47页)、“家长毕业评价”(48页)、“身体成长评价表”(49-50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登记表”(51页)、“学分登记表”(52页)、“基本素质评价表”(53-54页)、“个性发展评价表”(55页)组成,系统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于录取前依据学籍管理部门所提供的数据,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电子档案。
(2)2006年(含)以后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考生当年电子档案中的“自我鉴定”、“高中体育成绩”、“高一、二年级体检信息”、“学校鉴定”等四项信息组成。其中,“自我鉴定”即考生“自我评价”,“学校鉴定”即考生“毕业学校评价”。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最后一次参加高考的“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系统将依据“往届年度”、“往届考号”于录取前生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3)2006年(含)以后没有参加过高考的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要在报名时填写“自我评价”。同时,出具家长评价书面材料以及毕业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提供的考生评语书面材料,由确认点录入。考生“自我评价”及所录入的相关书面材料,组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系统于录取前自动生成电子档案。这类往届考生在报名时不用填写“往届年度”、“往届考号”。
考生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等关键信息务必要准确输入,输入错误会导致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关键信息无法正常提取。
【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一、登录报名工作网站
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的”进入工作网”链接(如下图),即可打开”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登录页面。
二、信息安全
1.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是考生登录网报系统的唯一凭据,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因密码泄漏造成信息被篡改,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如遗忘密码,考生须立即到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获取新密码,并尽快登录工作网修改密码。
2.妥善管理好考生用户名、登录密码、查询密码,以便享受“招考频道”提供的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等服务和参加“工作网”的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三、数据责任
”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考生家庭成员信息”、”查询密码”、”问卷调查”由考生本人录入,并承担因数据错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特别要注意和新课改密切相关的”考生基本信息”中的”考籍号(会考号)”、”往届年度”、”往届考号”和”9月听力考号”等信息项。
四、确认点的选择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组织办理集体报名和确认手续;
往届生及其他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以上考生报名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由州(市)一级招考机构审核,在州(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五、重点信息项数据说明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考生疏忽或弄虚作假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在免费注册录入姓名时要注意:
(1)姓名必须以身份证为准;
(2)姓名之间不允许有空格;
(3)姓名中确有不能输入的生僻汉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并及时报告确认点(学校),再逐级上报至省招考院,并于确认时在报名确认表上考生姓名旁将该字楷写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