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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日期:2021/4/4 17:14:30    作者:     点击数:


把云南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三大定位之一。五年来,云南省教育系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肩负使命,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出了绚丽花朵,结出了累累果实。


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特殊意义

我国56个民族在云南省均有分布。除汉族以外,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15个特有民族、16个跨境民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云南省各民族间的融合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结成了密不可分的民族关系。各民族交错分布,表现为大杂居与小聚居。全国有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云南省就有8个,数量在各省份中居第一位;全国有1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云南省有29个,也在各省份中居第一位。作为民族种类最多、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云南省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和任务。云南各民族相互团结、共同进步,对维护边疆稳定、国家统一至关重要。

做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通过学校辐射家庭和社会,对维护云南省和谐稳定的大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2019年云南教育事业统计摘要》显示,云南省共有学校35005所,在校生14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生474.59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数的33.3%。云南省少数民族在校生数增长到了历史最高点,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走进学校,爱上校园,各民族师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团结之花竞相绽放。

 

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涵

自1999年5月云南省被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确定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省份以来,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在云南省开展已逾20年,民族团结的种子早已在云南各族人民心中种下。

要团结,更要进步。在云南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形势下,云南省教育系统深入研究政策要求及云南实际,及时调整教育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在传统的教学、科研与活动相结合模式的基础上,确定了“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通过活动营造氛围,通过比赛提升质量,通过科研引领发展”的原则,不断丰富和更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涵,推动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发展。

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严把教材选用关,将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纳入地方免费教材管理范围,由省级统一采购并于每年秋季学期前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积极编写校本教材,如楚雄金鹿中学的《彝族文化教育》,大理州鹤庆县六合初级中学的《民族之花》,怒江州兰坪县城区幼儿园的《普米搓磋》等,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形成了很好的补充。根据国家课程要求,各学校分别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落实教学活动时间,同时开展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如昆明高新第一小学开发校本课程“大美云南”,德宏州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各专业必修课等。

通过活动营造氛围。自2016年起,云南省每年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读书活动和创新活动。读书活动包括教师培训、征文、中华经典诵读、书法、绘画等内容,创新活动包括民族舞蹈、民族音乐、民族服饰、民族餐饮和民族节庆等内容。此外,组织开展“我和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团结之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等。各民族师生踊跃参与系列活动,找到了充分展示民族文化和特色的舞台,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在学校营造了团结友爱共奋进的良好教育氛围。

通过比赛提升质量。由于目前承担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专、兼职均有,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云南省自2016年起,每年举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民族教育“振兴杯”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说课竞赛等。比赛中设置获奖课程现场展示和专家点评环节,逐步规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搭建交流和学习平台,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举办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微视频观后感征文比赛、“我为本民族代言”微视频大赛等,广大师生争相成为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者和传播者。比赛中采集到的一些濒临失传的历史文化及民俗活动视频,成为云南省建立历史文化“档案馆”的珍贵资料,为下一步提升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通过科研引领发展。云南省依托省级设立的13个民族教育基地,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堂教学、学校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多维度支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开展。如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委员会10个课题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云南开放大学承办民族教育现代化专题征文活动,并出版《云南民族教育现代化研究》;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开展“中国特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丛书”《亲历与见证:民族团结誓词碑口述史》编著工作等。云南省级教育行政和科研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各校开展课题研究,如云南民族中学的“云南省城市民族中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行动研究”、云南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的“云南民族职教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昆明市官渡区幼儿园的“城市幼儿园开展幼儿民族团结教育的方法途径研究”、红河州蒙自市第二小学的“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途径的研究”等。

开创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新局面


随着信息技术和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传统的教育教学手段和资源已然无法满足当前的教育教学需要。云南省教育系统革故鼎新,从开发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方式、选树示范典型、扩大教育范围入手,开创了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局面。

开发教育资源。云南省教育厅将年度精选的教育教学案例制作成视频资料、摄制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片,在此基础上,加强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云南中心的合作,开展《多彩民族相册》教育微视频摄制工作。通过每集5—10分钟的民族教育微视频,讲述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发展故事。打造“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将视频资料上传至平台供各地各校免费使用,让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同步享受省级成果,丰富教育教学资源。

创新培训方式。除传统的讲座式培训外,云南省每年组织开展示范课教学活动。如2019年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组织开展示范课教学活动,在丽江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交流活动等。参加培训的行政管理人员、校长和教师走进校园和课堂,亲身参与和感受教育教学过程。邀请省内名师,集中优质教育资源,用送教下基层的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培训,如支持迪庆州开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业务培训等。

选树示范典型。云南省着重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在全省各地先后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1590所、云南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102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示范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示范学校成为一张张亮丽的“名片”,确保“一校一特色”“校校有亮点”。越来越多的学校以示范学校为标杆,逐渐摸索形成了本校的教育思路和发展特色。

扩大教育范围。2019年5月1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进入了新的法制化轨道。云南省教育厅于当月在昆明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采用网络直播和录播等方式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让广大师生能够同步参与到省级活动中来。活动反响热烈、效果显著,全国13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这类宣传教育活动在云南已逐渐走向常态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校园走进家庭、从家庭辐射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2019年9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云南省教育系统2所学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4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对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要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云南省确定了未来的奋斗方向。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书写更加绚丽的篇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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